內江市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全文【最新版】
2026-06-03 11:29
更新時間:2026-06-03 07:16:21作者:李天揚老師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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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市養犬管理規定
(草案)
第一條【立法目的】為規范養犬行為,加強市容環境管理,保障公眾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養犬行為以及養犬管理活動,適用本規定。
軍用、警用犬以及動物園、科研實驗用犬等特種犬的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管理模式】 養犬管理按照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實行分區管理。
本市市區二環線范圍內(東至二環東路、西至二環西路、南至二環南路、北至二環北路)、縣(市、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鎮以及縣(市、區)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布的區域,為重點管理區。其它區域為一般管理區。(中心鎮、金華山旅游經濟區是否納入重點管理區?)
第四條【政府職責】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犬類管理工作的領導,保障養犬管理工作經費。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養犬管理工作,負責捕殺狂犬、野犬。
第五條【部門職責】 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是養犬管理的主管部門,應當建立養犬管理協調機制和養犬登記電子信息平臺,負責養犬審批、違法養犬行為查處和犬只收容所的管理。未成立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的,由所在地縣(市)人民政府確定養犬主管部門。
公安部門負責大型犬、烈性犬的初審,捕殺違法飼養的大型犬、烈性犬等危險犬只。
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獸用狂犬病疫苗的供應、犬只的免疫、檢疫、診療,犬類免疫證的核發以及狂犬病等犬類疫情的監測。
衛生主管部門負責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應、接種,狂犬病人的診治以及監測工作。
市場監督主管部門負責犬只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財政、物價、市政園林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共同做好養犬管理工作。
第六條【其他職責】 村(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可以制定養犬公約,協助相關部門做好養犬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