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管理之6B模型
2026-06-01 11:11
更新時間:2026-06-02 19:05:27作者:三水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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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一、目的
為使酒店人才管理達到人盡其才、各盡其能的目的,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并在酒店內部形成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制; 規范員工的晉升、晉級工作程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范圍
適用于酒店所有員工。
三、基本原則
(一) 德能和業績并重的原則。晉升需全面考慮員工的個人素質、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
(二) 逐級晉升與越級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一般逐級晉升,為公司做出了突出貢獻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級晉升。
(三) 縱向晉升與橫向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可以沿一條通道晉升,也可以隨著發展方向的變化而調整晉升通道。
(四) 能升能降的原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員工職位可升可降。
(五) 先內后外的原則。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內部人員,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六) 部門與行政部雙重考核的原則。
四、 晉升需具備的條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 在職工作表現優良
(三) 具備較高職位的素質、技能或有相關的工作經驗和資歷
(四) 具有較好的溝通和適應能力
(五) 具有較大的發展潛力
(六) 完成職位所需的有關訓練課程
五、 晉升核定權限:
(一) 高層(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長提議,經集團董事會核定;
(二) 部門總監由分管副總經理初審、提議,經總經理辦公會核定;
(三) 中層(包括:部門正副經理)由主管副總初審、提議,總經理辦公會核定;
(四) 部門主管,由部門經理初審、提議,主管副總核定;
(五) 基層(領班)由部門主管提議,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共同按規定程序考核,行政總監批準核定;
六、管理職責劃分
高層的晉升工作由集團行政部負責組織。部門總監(含)以下的員工晉升工作由酒店行政部組織、并負責任職資格條件的審查、任職公布等業務運作。各用人部門負責向行政部推薦符合晉升條件的員工,并配合行政部進行晉級員工的具體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