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湖北企業所得稅計算方法及優惠政策
2026-06-01 11:10
更新時間:2026-06-03 12:36:41作者:王華老師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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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納稅人及納稅地點?
第七條 企業所得稅以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企事業單位或組織為納稅人。?獨立經濟核算的企事業單位或組織,是指在銀行開設結算賬戶,獨立建立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表,獨立計算盈虧的企業或組織。?
第八條 企業所得稅納稅人除另有規定外,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在實際生產經營所在地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九條 實行匯總(合并)納稅的成員企業和單位,由匯繳企業統一向總機構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匯總(合并)納稅是指匯繳成員企業和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或虧損額,由其總機構或規定的納稅人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實行匯總(合并)納稅必須經國家稅務總局或經授權由省國家稅務局批準,未經批準的企業或單位不得自行確定匯總(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實行匯總(合并)納稅的成員企業,在規定的匯總(合并)納稅期限結束后,實行就地納稅。?
第十條 下列企業實行匯總(合并)納稅:?
(一)由總機構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保險公司所屬成員企業;
(二)由規定的納稅人匯總繳納所得稅的鐵路運營、民航運輸、郵政企業,電信、移動、聯通通信公司,省電力公司及所屬成員企業;?
(三)其他經批準實行匯總(合并)納稅的成員企業。??
第三章 納稅申報與稅款征收?
第十一條 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無論盈利或虧損,無論是否在企業所得稅的免稅期內,都必須在稅收法規規定的申報期限內向主管國稅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及有關附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國稅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第十二條 企業所得稅以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納稅年度,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由于合并、關閉等原因,使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足12個月的,以其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納稅人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
第十三條 主管國稅機關應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確定納稅人按月或按季申報。納稅人應當在月份或季度終了后15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報送會計報表和納稅申報表并預繳所得稅;年度終了后45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報送會計決算報表和年度納稅申報表及附表,同時附報國稅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納稅資料,并結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第四季度和年度申報表可合并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