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5-29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3 19:46:43作者:王華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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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25〕25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豫政〔2025〕83號)和《中共焦作市委關于科學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指導意見》(焦發〔2025〕1號),提出以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積極適應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發展需要,統籌戶籍制度改革及相關經濟社會領域改革,提升城市和城鎮的綜合承載能力,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為加快經濟轉型示范市和美麗焦作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重點解決一批已進城就業定居的農民工落戶,成建制轉化一批城中村居民轉戶,推動一批農村富余勞動力有序轉移,穩步推進義務教育、就業服務、養老、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住房保障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對常住人口的全覆蓋和均等化。到2025年,基本建立以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合法穩定就業為戶口遷移基本條件、以實際居住地登記戶口為基本形式的“以人為本、城鄉統一、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新型戶籍管理制度,實現中心城區常住人口達到120萬人,全市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0%以上。
二、改革任務
(一)完善城鄉統一的居民戶口登記制度。在全市范圍內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性質劃分,完善城鄉統一的居民戶口登記制度,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尊重城鄉居民自主定居意愿,符合遷移條件的居民可以在城鄉之間遷移。建立完善與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教育、衛生計生、就業、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統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