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5-28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4 08:18:31作者:王華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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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善進城落戶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障機制。將進城落戶農業轉移人口完全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進城落戶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單位就業的,隨同單位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當地的失業保險;靈活就業的,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隨遷未就業的家庭成員,可參加遷入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將進城落戶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納入社區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體系,提供基本醫療衛生、計劃生育服務。進城落戶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單位就業并有穩定勞動關系的,參加就業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選擇參加戶籍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合)人員轉移醫療保險關系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實行城鄉統一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制度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均免費提供基本項目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將符合城市低保條件的進城落戶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城市低保范圍,加快建立以低保制度為核心的社會救助體系,實現城鄉社會救助統籌發展。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促進基本養老服務均等化。加快城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步伐,實行外埠老年人與當地老年人同等優待優惠制度。
(六)建立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合理分擔機制。建立健全由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政府承擔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在義務教育、就業服務、基本養老、基本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設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企業要依法為進城落戶農業轉移人口職工繳納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