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5-31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2 16:11:43作者:王新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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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開發區,市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省城鎮化工作會議精神,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實現全市新型城鎮化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25〕25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豫政〔2025〕83號),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適應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發展需要。統籌推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推動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產業和城鎮融合發展。統籌戶籍制度改革和相關經濟社會領域改革,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為加快經濟發展、實現富民強市目標提供堅強支撐。
(二)基本原則。一是堅持以人為本。緊緊圍繞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依法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權益,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不斷擴大覆蓋面。二是堅持群眾自愿。充分尊重農民意愿,不得強迫辦理落戶。三是堅持存量優先,有序引導增量。把優先解決進城時間長、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人員落戶作為首要任務,合理引導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的預期和選擇,有序引導人口流動。四是堅持突出重點,統籌協調。以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產業集聚區、城中村為重點,著力提高我市吸納農業轉移人口的能力,推動城鎮協調發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