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咸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更新時間:2026-06-03 13:39:04作者:三水老師
和醫療保險制度。健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將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加快實施統一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七是加強基本公共服務財力保障。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城鎮建設用地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加大財力均衡力度,保障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財力。
4 實行戶籍制度改革后,我市如何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
答:我市從10月1日起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在全市公安派出所辦理戶籍業務的《咸寧市人口信息系統》中取消“戶口性質”一欄。公安派出所在辦理戶籍業務時,在新發的《居民戶口簿》中“戶別”欄不再登記農業或非農業,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
5 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后,是否需要換發《居民戶口簿》?
答:統一登記居民戶口后,全市從2026年06月03日起,新辦的《居民戶口簿》“戶別”按改革后規定進行登記,以前的《居民戶口簿》是否換發根據居民的意愿辦理,遵循自愿的原則。
6 推行戶籍制度改革后,我市如何進行戶口遷移?
答:屬于我市居民的,在市內進行戶口遷移,實行“一站式”服務,即我市居民在辦理市內戶口遷移時,只需憑有關手續經遷入地派出所審核同意后即可辦理,不再到遷出地派出所履行戶口遷出手續,遷出地派出所不再發《戶口遷移證》。屬于市外、跨省的戶口遷移仍按原來的政策規定執行。
7 公安機關是否還出具公民農業或非農業的戶籍證明?
答:從2026年06月03日起,公安機關不再出具農業或非農業戶口性質的戶籍證明,也不再出具其他形式的證明說明公民農業或非農業的戶口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