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5-27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3 09:38:36作者:李一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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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實施配套政策
(四)加大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根據不同時期農業轉移人口數量規模、不同地區和城鄉之間農業人口流動變化、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差異等,并充分考慮向持有居住證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支出需求,對財政轉移支付規模、結構進行動態調整。落實各縣(市)的主體責任,引導其加大支出結構調整力度,依靠自有財力為農業轉移人口提供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市級財政根據其吸納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人數等因素適當給予獎勵。(市財政局牽頭)
(五)探索建立財政性建設資金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縣(市)區基礎設施投資的補助機制。探索研究實施市級財政預算安排向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較多城鎮傾斜的政策。市級財政在安排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維護、保障性住房等相關專項資金時,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的縣(市、區)給予適當支持。鼓勵各縣(市、區)實施相應配套政策。(市財政局牽頭,市住建局、發改局等單位參與)
(六)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按照以人定地、人地和諧的原則,實施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政策。按照協調發展的要求,實施差別化進城落戶人口城鎮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在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化編制和修訂時,充分考慮進城落戶人口數量和流向,科學測算和合理安排城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上一年度進城落戶人口數量,合理安排城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各縣(市、區)要按照方便進城落戶人口生產生活的要求,統籌考慮各類各業建設用地供應,優先保障住房,特別是落戶人口的保障房,以及教育、醫療、養老、就業等民生設施建設用地。深入推進“三舊”改造工作,規范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有效盤活存量建設用地,保障進城落戶人口用地需求。(市國土局、住建局牽頭,市發改局、 公安局、人社局等單位參與)
(七)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融資制度。建立健全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支持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市財政局牽頭)
采取有效措施推進城市公共服務領域和基礎設施領域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融資。(市財政局、市發改局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