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6-01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3 11:16:20作者:王華老師
2026-06-02
2026-06-02
2026-06-02
2026-06-02
2026-06-02
(二)加快建立與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教育、衛生計生、就業、住房、民政、社會保障、土地及人口統計規劃等社會制度,實現戶籍制度改革各項工作緊密結合,整體推進。
四、健全居住證管理制度
(一)建立居住證積分管理制度。以居住證為載體,完善積分入戶政策,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機制。居住證持有人通過積分,階梯式享受基本醫療衛生、基本公共教育、就業扶持、住房保障、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公共文化、計劃生育等方面的服務。同時,按照權責對等的原則,居住證持證人應當履行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和地方規定的公民義務。
(二)拓展居住證應用功能。各地各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不斷擴大向居住證持證人提供公共服務的范圍,拓展居住證應用功能。
五、加強人口信息基礎建設應用
(一)加強人口基礎信息平臺建設。按照國家和省的部署,以公民身份證號碼為唯一標識、以人口基礎信息為基準,依托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整合各有關部門的人口信息資源,建立人口綜合信息服務管理平臺,分類完善勞動就業、教育、收入、社保、房產、信用、衛生計生、稅務、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統,逐步實現跨部門、跨地區信息整合和共享。
(二)加強人口信息管理和分析運用。按照國家和省的部署,建立健全實際居住人口登記制度,完善實有人口動態采集更新機制,全面、準確掌握人口規模、人員結構、地區分布等情況,提升人口基礎信息采集率、準確率。實時掌握人口變化情況,加強人口數據統計分析,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六、加快配套政策措施改革
(一)完善農村產權制度。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保護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集體財產權和收益分配權。根據國家、省統一部署,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探索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辦法和集體經濟有效實現形式,保護成員的集體財產權和收益分配權。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范運行。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引導農業轉移人口有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