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6-01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3 11:53:23作者:李天揚老師
2026-06-02
2026-06-02
2026-06-02
2026-06-02
2026-06-02
鞍山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2025年鞍山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為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遼政發〔2025〕18號)精神,加快推進我市城鎮化發展,現就進一步推進我市戶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適應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發展需要,推進戶籍制度改革,進一步放寬城鎮戶口遷移政策,創新人口管理工作,統籌全市戶籍制度改革、相關經濟社會領域改革及新型城鎮化建設,引導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促進農業轉移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
(二)基本原則。
1.積極穩妥,規范有序。立足基本市情,積極穩妥推進,優先解決存量,有序引導增量,合理引導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的預期和選擇。
2.以人為本,尊重群眾意愿。尊重城鄉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權益,不得強迫辦理落戶。
3.統籌配套,提供基本保障。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不斷擴大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住房保障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面。

(三)總體目標。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穩步推進義務教育、就業服務、養老服務、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常住人口,努力實現全市農業轉移人口就近就地在城鎮落戶。
二、優化戶口遷移政策
(四)全面放開建制鎮落戶限制。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
(五)合理確定落戶條件。在我市的城區合法穩定就業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六)放寬引進人才落戶條件。凡大中專(技校、職高)畢業生、取得初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的,被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錄用(聘用)或招收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可在就業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單位的集體戶申請登記常住戶口。(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