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guī)定
2026-06-01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3 05:34:37作者:王新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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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1、本人書面申請;
2、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或省級以上部門頒發(fā)的《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市勞動部門出具的具有特殊技能的證明;
4、戶口所在地戶籍證明;
5、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證明;
6、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流程:
申請人填寫《申請遷入登記表》,申請遷入原因填寫“人才遷入”。屬于本科以上學歷的,持此表和學歷證明到山西省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指導中心辦-理審核手續(xù);屬于我市短缺的特殊技能的,持此表及相關技能證明到太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審核手續(xù),上述部門在《申請遷入登記表》上簽注意見并蓋章后,再到太原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集體戶所在派出所申報;屬于中級以上職稱的直接到太原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集體戶所在派出所申報,戶籍民警出具調查報告,所長審核簽字,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報市公安局批準后,憑《戶口準遷證》落戶。申請材料中的各種證件的原件由受理民警與復印件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所長審核后原件退還申請人。
辦-理時限:
派出所隨時受理,每個月集中向市公安局上報一次材料,市公安局接到材料后一個月內完成審批。
五、納稅者的戶口準入
在我市當年納稅3萬元以上、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的民營企業(yè),準予法定代表人本人和與其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落戶。
所需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申請人、隨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復印件;
4、本年度繳納國稅(含地稅)的納稅fa票原件及復印件;
5、戶口所在地戶籍證明;
6、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證明;
7、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證明;
8、本市《暫住證》;
9、申請直系親屬的,出具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申請子女的同時出具計生證明;
10、太原市企業(yè)養(yǎng)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