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湖北企業所得稅計算方法及優惠政策
2026-06-03 11:10
更新時間:2026-06-03 02:00:55作者:李一老師
202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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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條 企業可申請共享我區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科研院所、高校大型科研儀器等科技資源。
第四十五條 支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適度發展,保障民辦學校舉辦者和教師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六條企業職工子女涉及在我區參加高考的,按照《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自治區教育廳(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考條件規定)的通知》(藏政辦發(2006)13號)執行。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企業全面享受本規定未盡的國家各項涉企優惠扶持政策。
第四十八條 對2026年06月03日前巳經批準設立的企業,依照當時的法律法規及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享受定期減免稅政策的,可在本規定實施后繼續享受到期滿為止。期滿后,符合本規定減免條件的,可享受相應優惠政策。
第四十九條 本規定除國務院和國家部委明令禁止政策外,適用于自治區藏青工業園區。
第五十條 本規定印發前制定的自治區相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第五十一條 本規定由自治區招商引資局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抄送:區黨委各部門,西藏軍區,武警西藏總隊
區人大委員會辦公廳,區政協辦公廳,
區高法院,區檢察院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26年06月0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