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湖北企業所得稅計算方法及優惠政策
2026-05-30 11:10
更新時間:2026-06-03 00:51:35作者:三水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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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最新貴州企業所得稅計算方法及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25〕49號)規定,為切實加強集成電路生產企業、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軟件企業、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以下統稱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優惠資格認定取消后的管理工作,落實好所得稅優惠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一、省稅務機關傳遞需核查的企業信息
(一)傳遞時間。每年3月20日前和6月20日前(遇法定節假日均可順延)分兩批傳遞,即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期內傳遞一次,匯算清繳期結束后傳遞一次,兩次企業名單重復的需作注明。
(二)傳遞內容。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情況,應當包括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納稅人識別號)、主管稅務機關,匯算清繳年度所享受的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優惠情況描述、減免稅額等,由省稅務機關填制《貴州省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稅收優惠信息傳遞單》(見附件1,以下簡稱《稅收優惠信息傳遞單》),與經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的《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復印件,下同。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省稅務機關整理的《稅收優惠信息傳遞單》逐戶提供)一并傳遞。
(三)接收機關。享受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稅收優惠信息傳遞單》及《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傳遞給省發展改革委;享受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稅收優惠信息傳遞單》及《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傳遞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二、省級有關主管部門組織核查
(一)核查職責。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共同組織相關領域專家,或者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稅收優惠信息傳遞單》內企業是否符合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條件進行核查;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組織相關領域專家,或者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稅收優惠信息傳遞單》內企業是否符合軟件企業、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條件進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