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5-29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2 18:11:27作者:才子老師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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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2025年荊州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一)夫妻投靠入戶
1、《入戶申請書》(手寫申請材料、簽名、留聯系電話)。
2、申請人、投靠人雙方戶口所屬居(村)委會居住證明。
3、雙方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
4、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5、遷出地鄉(鎮)計生部門證明。(此件不作為必備件)
(二)父母(年滿60周歲)投靠子女入戶
1、《入戶申請書》(手寫申請材料、簽名、留聯系電話)。
2、申請人戶口所屬居委會出具的家庭關系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出生醫學證明等)。
3、申請人、投靠人雙方戶口所屬居(村)委會居住證明。

4、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入戶:
1、《入戶申請書》(手寫申請材料、簽名、留聯系電話)。
2、申請人戶口所屬居(村)委會出具的家庭關系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出生醫學證明等)。
3、申請人、投靠人雙方戶口所屬居(村)委會證明。
4、雙方戶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遷出地鄉(鎮)計生部門證明。(此件不作為必備件)
(四)購房、建房入戶
1、《入戶申請書》(手寫申請材料、簽名、留聯系電話)。
2、購房、建房房屋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人戶口所屬居(村)委會居住證明,購房、建房地居(村)委會接收證明。
4、遷入人員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婚史證明(結婚證復印件、離婚證復印件)
6、遷出地鄉(鎮)計生部門證明。(此件不作為必備件)
非住宅用房、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記常住戶口。
(五)、招聘、經商人員入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