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5-28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3 22:47:18作者:三水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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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依法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
依法依規、區別情況、分類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切實為不符合計生政策出生、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未辦理收養手續的事實收養、長期失蹤或被宣告死亡后被注銷戶口又重新出現、農村地區因婚嫁被注銷原籍戶口等幾類無戶口人員依法登記常住戶口。
10、放寬集體戶口設置和搭戶條件
拓寬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戶渠道,允許人力資源市場、用工單位、社區等向公安機關申請設立集體戶,公安機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辦理。符合入戶條件又沒有合法穩定住所人員可登記入戶集體戶,也可以向已在當地城鎮落戶的親友搭戶。因離職、拆遷等原因造成人戶分離的城鎮人員,可以向已在當地落戶的親友搭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