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6-02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3 13:55:15作者:王新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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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治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2025年長治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第一條 為暢通人才落戶通道,創造良好的人才政策環境,推進長治市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區建設,根據《中共長治市委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長發〔2025〕23號)和《長治市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長政辦發〔2025〕11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市新引進人才落戶按照本實施細則執行。本實施細則實施前的人才尚未辦理落戶的,可參照本辦法申請落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制內調入人才落戶,按現行調動落戶政策執行。
第三條 暢通高層次人才落戶通道。堅持“人才優先”發展戰略,遵循“自愿申報、優化流程、規范有序、一次辦結”的原則,為人才落戶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一)辦理條件
符合《中共長治市委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長發〔2025〕23號)中人才分類目錄確定的國內外頂尖人才(A類)、國家級領軍人才(B類)、省級領軍人才(C類)、市級領軍人才(D類)、高級人才(E類)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根據本人意愿,依次在實際居住地、指定設立的人才服務集體戶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落戶。
(二)所需材料
1、市委人才辦出具的《長治市高層次人才評定表》;2、入戶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3、配偶、父母、子女隨遷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上載明親屬關系的,不再提供)。
(三)辦理流程
1、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申請人持所需材料在工作日,向合法固定住所地公安派出所戶籍室申請;
2、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將戶口落戶在市、縣兩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機構設立的人才服務集體戶。主城區集體戶設在城區公安分局太西路派出所、郊區公安分局小辛莊機場派出所、高新開發區公安分局北中環路派出所;其余縣(市)設在縣(市)政府駐地公安派出所;
3、落戶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戶籍民警應當審核申辦人提交的上述證件證明,審核應當通過“公安人口信息系統”核實其證件信息合法真實性,核查無誤的,在相關證件上加蓋核驗章及審核人名章;核驗完畢,當場將原件退還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