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5-28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3 05:26:53作者:李一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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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臺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2025年邢臺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為認真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冀政〔2025〕54號)和《邢臺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邢政〔2025〕16號)精神,促進全市人口合理有序流動,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推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按照科學發展觀的總體要求,通過進一步深化城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切實解決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問題,逐步建立以公民經常居住地登記常住戶口為基本形式,以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為戶口遷移基本條件,與構建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新格局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相適應的新型戶籍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則
(一)統籌兼顧,協調發展。正確處理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與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進步的關系。通過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促進社會管理創新、城鄉結構調整、城鎮化進程和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立足實際,服務大局。堅持新型城鎮化道路,鼓勵、引導農村人口自愿向中心城區、縣城和小城鎮集聚,促進協調發展,實現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良性互動。
(三)堅持自愿,保障權益。充分考慮農民的當前利益和長遠生計,尊重農民在進城和留鄉問題上的自主選擇權,切實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
三、全面放開戶籍遷移政策
凡在邢臺市轄區有合法穩定職業(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用工合同或有工商營業執照)或有合法穩定住所(具有自有住房或單位提供的宿舍、寢室或租賃房屋),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人口。
對暫不具備落戶條件的人員,按照《河北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規定》(省政府令〔2011〕第20號),實行居住證制度。
四、簡化審批手續
凡到我市落戶的,直接通過人口信息系統審核遷移人情況,取消戶籍證明、居(村)委會證明。具體辦理程序:
(一)邢臺市市區(橋東區、橋西區、邢臺經濟開發區)范圍內遷移實行“一站式”辦公,取消遷移證,直接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二)遷入邢臺市市區(橋東區、橋西區、邢臺經濟開發區)的,在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辦理準遷手續,持遷移證到派出所落戶。
(三)跨縣(市)戶口遷移的,到縣(市)公安局辦理準遷證,持遷移證到派出所落戶。
五、實行人才戶口城鄉自由流動政策
(一)放寬各類單位集體戶設立條件。接收大中專畢業生的各類單位,凡具有合法固定經營場所的,公安機關應為其設立集體戶。
(二)對到各類企事業單位就業和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符合當地落戶條件但單位暫不具備設立集體戶條件的,可將戶口落在當地人才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市場集體戶。
對因企業破產、兼并等原因造成原集體戶地址消失的,放寬戶口遷入條件,允許將其戶口遷入人才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市場集體戶;對愿意遷至同一城區或城鎮駐地其親屬家庭戶的,經戶主同意后,準予辦理。
(三)靈活實施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就業落戶政策。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單位就業以及參加“三支一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