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6-01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3 16:18:17作者:王新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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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申請人持準遷證回原籍辦理遷移證后,持遷移證到入戶地公安派出所戶籍室辦理落戶登記;
8、應屆畢業生持《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等相關材料齊全的,申請落戶地的公安派出所應當一次性辦結。
(四)辦理時限
1、需要核發準遷證手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2、準遷證和遷移證手續齊全,應當場辦結;
3、具備網上遷移條件的,實行一站式辦結。
第六條 簡化辦理戶口遷移流程。符合第三條、四條、五條遷戶條件且屬本市轄區內居民,實行“一站式辦結”方式,遷戶人員持所需材料到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戶籍窗口通過網上辦理遷入手續。
第七條 放開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職業學校學生集體戶口遷移限制。
(一)辦理條件
在本市設立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職業院校、技工學校畢業生,現戶口已遷入所在地學生集體戶,且符合本細則第四條第一款落戶我市條件,根據本人意愿,畢業后可在本市內實行一站式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無需開具遷移證。
(二)所需材料
1、本人遷戶申請;
2、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辦理流程
1、駐長治市區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本市設立的職業院校、技工學校招錄的新生入戶,院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按照學校新生落戶辦理程序,主動入校集中辦理入戶登記手續;
2、符合本細則第四條第一款落戶我市條件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將戶口直接遷入實際居住地;沒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將戶口遷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機構設立的畢業生就業服務集體戶;
3、經親友同意,也可將戶口掛靠親友處(親友需提供同意落戶聲明書);
4、公安機關應當在每學期開學季、畢業季主動組織人員入校開展宣傳、受理業務,符合上述條件,落戶地公安派出所戶籍民警受理,報主管所長審批后當場辦理,無需公安分局、縣(市)公安局戶政(治安)大隊審批。
(四)辦理時限
1、本市院校畢業生,手續齊全且具備網上遷移條件的,在落戶地公安派出所實行一站式辦結。
2、院校招錄新生,應當由所屬院校集中辦理新生落戶手續,15個工作日內辦結。
第八條 放寬集體戶設立條件。在市、縣兩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機構設立人才服務集體戶和畢業生就業服務集體戶,凡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院校畢業生無產權或使用權房屋的,均可在設立的人才服務集體戶和畢業生就業服務集體戶登記落戶;凡在我市依法注冊,擁有產權屬本單位所有的辦公場所的用人單位,且人數達到10人以上,均可設立單位集體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