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6-04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3 20:54:19作者:才子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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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合法穩定住所或住在直系親屬家的,可以登記為家庭戶。無房或有房屋租賃合同的,可以登記為單位集體戶或社區集體戶。
3)派出所民警采集16周歲以上遷入人員居民身份證電子照片。
5、購買商品房
辦理條件:1)在我市購買商品房,人均住房標準達到15平方米以上的,可以申請本人和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戶口遷入;2)在我市購買45平方米以上商品房暫未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可以憑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發票,申請本人和配偶、未婚子女戶口遷入我市。
辦理材料:1)房地產權證;暫未取得房地產權證的,需提供經房屋產權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即去房管局蓋登記備案章)和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2)戶口簿;3)申請人身份證;4)若申請配偶、未婚子女、直系親屬戶口遷入,需提供婚姻、親屬關系證明;5)戶口準遷證(民警簽發并電子化);6)戶口遷移證(民警受理并電子化)。
辦理地點:轄區派出所(目前蕪湖市區戶口全城通辦,可在市區任意一個公安戶政服務窗口辦理戶口業務)
辦理步驟:
1)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請,戶籍民警審核,符合政策規定、材料齊全的打印《業務受理單》和《戶口遷移審批表》,經所領導核準當場簽發戶口準遷證。待申請人將原籍戶口遷出后,持戶口遷移證到派出所當場辦理落戶手續。
2)房地產權證登記為共有產權的,準予實際居住的產權共有人按照前款規定辦理,共立一戶。
3)派出所民警采集16周歲以上遷入人員居民身份證電子照片。
6、經商
辦理條件:公民在我市經商、興辦實業,年納稅達5千元以上,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申請本人、父母、配偶和未婚子女戶口遷入。
辦理材料:1)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證明原件和復印件;2)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3)婚姻、親屬關系證明和成年子女未婚證明;4)戶口簿;5)申請人身份證;6)戶口準遷證(民警簽發并電子化);7)戶口遷移證(民警受理并電子化)。
辦理地點:轄區派出所
辦理步驟:
1)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請,戶籍民警審核,符合政策規定、材料齊全的打印《業務受理單》和《戶口遷移審批表》,經所領導核準當場簽發戶口準遷證。待申請人將原籍戶口遷出后,持戶口遷移證到派出所當場辦理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