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6-03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4 00:32:13作者:才子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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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遷往農村集體土地區域的,戶籍民警打印《業務受理單》、《戶口遷移審批表》和《辦理戶口承諾單》,經社區民警核實無誤后報所領導核準,5個工作日內簽發戶口準遷證。
3)派出所民警采集16周歲以上遷入人員居民身份證電子照片。
3、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辦理條件:公民在蕪湖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可以申請不在本市的未婚子女戶口遷入。
辦理材料:1)親屬關系證明;2)成年子女未婚證明(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3)戶口簿;4)申請人身份證;5)戶口準遷證(民警簽發并電子化);6)戶口遷移證(民警受理并電子化);
辦理地點:轄區派出所(目前蕪湖市區戶口全城通辦,可在市區任意一個公安戶政服務窗口辦理戶口業務)
辦理步驟:
1)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請,戶籍民警審核,符合政策規定、材料齊全的打印《業務受理單》和《戶口遷移審批表》,經所領導核準當場簽發戶口準遷證。待申請人將原籍戶口遷出后,持戶口遷移證到派出所當場辦理落戶手續。
2)遷往農村集體土地區域的,戶籍民警打印《業務受理單》、《戶口遷移審批表》和《辦理戶口承諾單》,經社區民警核實無誤后報所領導核準,5個工作日內簽發戶口準遷證。
3)派出所民警采集16周歲以上遷入人員居民身份證電子照片。
4、工作調動
辦理條件:1)行政、事業和跨地區行業單位職工,通過正常工作調動來本市工作的,可以申請戶口遷入。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申請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未婚子女戶口遷入;2)獲得市級及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的,或具有中級工以上職業資格的,準予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未婚子女戶口遷入。
辦理材料:1)人事部門工作調動命令或獲得市級及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的或具有中級工作以上的職業資格的原件和復印件;2)工作單位證明;3)婚姻、親屬關系證明和成年子女未婚證明;4)戶口簿;5)申請人身份證;6)戶口準遷證(民警簽發并電子化);7)戶口遷移證(民警受理并電子化)。
辦理地點:轄區派出所(目前蕪湖市區戶口全城通辦,可在市區任意一個公安戶政服務窗口辦理戶口業務)
辦理步驟:
1)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請,戶籍民警審核,符合政策規定、材料齊全的打印《業務受理單》和《戶口遷移審批表》,經所領導核準當場簽發戶口準遷證。待申請人將原籍戶口遷出后,持戶口遷移證到派出所當場辦理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