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社保繳費基數比例標準,上饒社保繳費比例調整通知
2026-05-29 13:37
更新時間:2026-06-03 10:46:13作者:王華老師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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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150元/天/人。
五、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已經開展工傷康復試點工作的,應嚴格按《河北省工傷康復管理暫行辦法》和《河北省物價局關于河北省工傷康復服務項目及支付標準和復函》(冀價函字〔2008〕33號)執行。
六、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按照《條例》規定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暫按《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標準執行,我省《實施辦法》修訂后,如新標準高于現行標準,差額部分予以補足。
七、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所在單位支付費用。在國家規定的具體辦法出臺前,其工傷認定工作仍按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工傷認定和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09〕32號)執行。
八、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帶頭深入學習宣傳貫徹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及時清理各項配套政策和規定,凡與《工傷保險條例》新規定不一致或者相抵觸的,要抓緊予以修訂或
者廢止,并切實做好新舊工傷保險政策銜接工作。
九、各級政府要增強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條例》修正案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加快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精心組織、抓好落實。 ’
十、本通知自2026年06月03日起實行,此前我省行政規章、規范性文件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