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社保繳費基數比例標準,上饒社保繳費比例調整通知
2026-06-04 13:37
更新時間:2026-06-03 11:39:28作者:王華老師
202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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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陰道分娩(順產、平產)的,發給3個月生育津貼;
2、陰道手術產(難產:胎頭吸引術、產鉗術、臀位助產術、人工剝離胎盤術、牽引術、Ⅲ度會陰破裂)的,增發0.5個月生育津貼;
3、剖宮產(剖腹產:子宮下壁剖宮產、腹壁外剖宮產術)的,增發0.5個月生育津貼;
4、滿24周歲晚育的,增發1個月生育津貼(領取《再生一胎生育證》的除女方為初婚初育者外,再婚生育的,不享受增發1個月生育津貼的待遇);未滿22周歲早育的,減發1個月生育津貼;
5、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的,增發0.5個月生育津貼;
6、早期妊娠門診流產(懷孕10周內< 74天內> 人工流產)的,發給0.5個月生育津貼;
7、早期妊娠住院流產(懷孕10周以上?12周內< 75-90天內> 人工流產)的,發給1個月生育津貼;
8、中期妊娠住院引產(懷孕12周以上?28周內< 91-210天內> 人工引產)的,發給1.5個月生育津貼;
9、晚期妊娠住院引產(懷孕28周以上< 211天以上> 人工引產)的,發給3個月生育津貼;
10、輸卵管結扎的,發給1個月生育津貼;
11、輸精管結扎的,發給0.3個月生育津貼。
(二)生育醫療費:包括懷孕至分娩期間的檢查費(含放射費、化驗費)、接生費(含護理費、治療費)、手術費(含輸血費、輸氧費)、住院費(每天20元以內)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規定的藥費(超出規定的自費藥品、營養藥品、超標準住院費、特需服務費、取暖降溫費、嬰兒護理費、嬰兒藥費等其他支出由本人負擔)。生育醫療費用實際支出低于限額實報實銷結算標準的,按實際支出全額結算。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的生育醫療費限額實報實銷結算標準如下:
1、正常陰道分娩(順產、平產)的,費用不超過1000元;
2、陰道手術產(難產)的,費用不超過1200元;
3、剖宮產(剖腹產)的,費用不超過2100元;
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的,費用增發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