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5-27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3 05:37:27作者:才子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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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強人口管理和服務。
(一)妥善解決戶口登記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2025年 1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簡稱《意見》),是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的重要舉措,是保障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應有之義,體現了黨和政府對戶籍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視,全市公安機關應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國辦《意見》上來,扎實做好無戶口人員戶口登記工作。
1、出生登記禁止設立不符合戶口登記規定的任何前置條件。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申報戶口的,應當依法及時為其辦理出生登記,再按有關規定通報當地衛生計生部門。
2、簡化非婚生子女戶口申報材料。對非婚生子女申報戶口的,由當事人提供非婚生育書面說明,對子女的出生情況、撫養情況作出說明,不得要求群眾對書面說明再進行公證,或是要求其他單位證明,增加群眾的負擔。
3、全市推行出生登記“三級上戶”、“異地上戶”舉措。以群眾申報之日起一周為限,對拒不執行出生登記規定引起群眾上訪的,市局將全市通報,并作為警務調查工作中的戶口業務辦理“不滿意樣本”予以考評扣分,以切實保障公民登記戶口的合法權益。
(二)繼續大力實施居住證制度。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城區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領居住證。符合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按照權責對等的原則,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履行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等國家和地方規定的公民義務。
(三)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要繼續加強戶籍管理隊伍正規化、專業化建設。繼續開展戶口清理整頓,做好死亡人員戶口注銷工作,全面排查應銷未銷戶口人員信息,依法依規予以注銷,堅決糾正錯、重、假戶口,確保身份證號碼的唯一性、準確性、權威性。全面開展“三實”信息采集工作,加強和完善人口統計調查,全面、準確掌握人口規模、人員結構、地區分布等情況。建設和完善全市統一的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標識、以人口基礎信息為基準的人口基礎信息庫,確保人口信息數據準確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