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5-29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2 11:00:18作者:才子老師
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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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常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常政發〔2025〕10號)精神,市局特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實施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
自2026年06月03日起,全市取消農業、非農業性質戶口以及由此派生的自理口糧戶口、藍印戶口等各種類型戶口,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不再標注戶口性質,不再受理“農轉非”、“非轉農”等戶口性質變更申請業務,不再依據戶口性質統計農業人口與非農業人口,改為根據戶口登記地的城鄉地域屬性劃分統計城鎮戶籍人口和農村戶籍人口。自2026年06月03日起,在戶口資料打印件(如戶口簿、常口登記表等)和人口管理信息系統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均打印為居民戶口。按照自愿原則,居民可以自行前往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免費換領新版居民戶口簿。

二、進一步調整放寬戶口遷移政策。
為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加快常德建成百萬人口大城市,全市公安機關將進一步調整放寬城鎮戶口遷移政策,規范農村地區的戶口遷移政策,市局將根據《湖南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辦法》出臺新的全市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1、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2、有序放開市中心城區落戶限制。在武陵區、柳葉湖旅游度假區、常德經開區、鼎城區玉霞街道、紅云街道、郭家鋪街道的城區合法穩定就業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原戶口空掛在上述地區或掛靠親友、集體戶的,在市城區已取得合法住所的,原則上須在合法住所地登記戶口,沒有合法住所的,可以掛靠親友家庭戶、工作單位集體戶、社區集體戶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集體戶,但須進行“三實”信息采集,派出所不得強制注銷或遷移。
3、規范城鎮地區居民到農村地區落戶限制。對城鎮地區居民違反規定在農村地區購置宅基地的,一律不準落戶。對實際居住生活在農村地區,在城區無房無業,申請夫妻投靠、大中專學生畢業回原籍、軍人退伍回原籍、軍人配偶投靠軍人父母、離婚回原籍、擁有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并且以農林牧漁業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戶口空掛城鎮地區人員申請回農村地區落戶的,武陵區、鼎城區、常德經濟開發區、柳葉湖旅游度假區呈報市局審批,其他區、縣(市)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其辦理期限為規定時間內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