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5-28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2 21:05:53作者:李一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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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退役的復轉軍人可以憑落戶通知書及戶口注銷信息證明在原址恢復戶口;異地安置或就業的可以憑戶主及個人申請、落戶通知書、原籍戶口注銷證明在我市范圍內自尋落戶地點。
(六)新生代農民工要求在長期居住的市中心城區、縣級市及建制鎮落戶的,可自尋落戶地點。
申請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遷入人申請;
2、落戶地戶主申請及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遷入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初(高)中以上學歷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除這些情況外嚴控城鎮人口向農村地區遷移戶口
同時為調節城鎮人口向農村地區回流,除夫妻、子女與父母之間互相投靠遷移、企業破產職工下崗回原籍和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復員軍人、大中專院校(含技校)畢業生外,其他情況嚴格控制城鎮人口向農村地區遷移戶口。
辦事程序
由遷入地派出所受理,跨本縣(市、區)域的報戶政科審批辦理。
審批時限
從戶口遷移申請受理審批應在5個工作日完成。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放3個工作日內上報,縣(市、區)戶政科對于派出所上報材料和直接受理的材料,應在2個工作目內辦結。對材料不全等非主觀因素無法按時上報的,最多延長5個工作日。
戶籍管理制度還將有這些大變化
取消按戶口性質劃分的農業、非農業戶口統計
改革公安人口統計制度。按照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改革完善公安人口統計制度,取消按戶口性質劃分的農業、非農業戶口統計,按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建立與統計部門統計口徑一致的人口統計制度,戶籍在城鎮的統計為城鎮戶籍人口,戶籍在其他區域的統計為農村戶籍人口,準確、客觀地體現戶籍人口城鎮化水平。
社區公共戶口落戶的人員享有同等權益
創立社區公共戶口。在城鎮以派出所為單位,在具有歸屬居委會的實體地址上,設立社區公共戶口。對在本轄區內租用的保障性住房、其他租賃房屋及尚未確定歸屬居委會、門牌號的固定住所居住,但無法在實際居住地址落戶的遷入人員,可以在社區公共戶口落戶。在社區公共戶口落戶的人員與其他城鎮戶籍人口享有同等權益。
建立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標識的省級人口信息管理系統
完善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建立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標識的省級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將戶籍人口、暫住人口全部納入登記管理范圍。依托省級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定期提供人口統計分析數據,服務政府決策。建立健全戶口遷移、戶口登記管理等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戶籍管理工作,為人口遷移提供高效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