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辦理護照流程材料,滁州市護照辦理地點與流程規定
2026-06-02 11:11
更新時間:2026-06-04 04:12:14作者:王華老師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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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項
(一)《不動產權證書》頒發后,權利人原持有的宅基地使用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等權利證書由登記機關收回注銷。無法收回的,由登記機關公告注銷。
(二)房屋或宅基地存在權屬爭議的,由鎮(辦)、村(居)委會負責調處后,持調處文書辦理確權登記。調處不成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暫不確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