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速超速罰款標準,北京高速超速處罰政策新規定
2026-05-29 12:46
更新時間:2026-06-03 08:24:37作者:才子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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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無過錯賠償責任
所謂無過錯賠償責任,是指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主觀上都沒有過錯,但依照法律的規定,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在道路交通中,機動車始終處于強者地位,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卻處于弱者地位,所以為了有效保護弱者的合法權益,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時,有必要實行無過錯賠償責任。這也是《民法通則》第l06條第3款“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
民事責任的規定在交通事故處理中的具體體現。
(三)混合過錯賠償責任
所謂混合過錯賠償責任,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當中,當事人各方主觀上都有過錯,對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都有責任,應當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l款第(2)項的規定,機動車一方減輕責任的,違法的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第l款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在后一種情況下,有過錯的對方當事人也應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四)法定全部賠償責任
所謂法定全部賠償責任,就是由《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的必須全部賠償事故損失的責任,主要有五種情況:
1、逃逸一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員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由此可見,機動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駕駛人必須立即停車,這是肇事駕駛人首要的法定義務,必須履行。然而有些機動車駕駛人卻因為法制意識淡薄,在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心存僥幸,不但不停車,反而棄車而逃或者駕車逃逸,以逃避自己的法律責任。由于肇事逃逸使事故現場不復存在,導致事故責任難以認定或者無法認定,所以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第l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沒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承擔全部責任,也就是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