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政策頻變,2025年中考總分各省差距很大
2026-05-29 11:02
更新時間:2026-06-02 21:39:25作者:王新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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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格審批。普通高中學校可依據辦學特色申報自主招生資格。對取得自主招生資格的高中學校實行年檢制度,進行巡回動態管理。
2.方案報備。具備自主招生資格的普通高中學校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報蘭州市教育局備案后,提前一年向社會公布。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確招生要求和招生條件,建立規范的招生工作流程。
3.范圍和比例。自主招生范圍與學校普通生招生范圍一致,未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任何學校不得跨市(州)招生。自主招生人數在當年下達給學校的招生總計劃內執行,原則上不超過5%。
4.測試辦法。自主招生學校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寫實性記錄及相關證明材料初審后,可采取面試、筆試、專業測試等方式,對考生相關科目及特長進行測試認定。
5.招生錄取。堅持陽光招生,規范自主招生程序,所有工作方案、錄取過程以及各類預錄取、錄取結果都要進行公示。注重招生錄取檔案建設,做到錄取工作符合規程,有理有據,自覺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和質詢。
嚴禁壓縮綜合實踐活動科目
各學校要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嚴禁壓縮綜合實踐活動(勞動教育、信息技術教育、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體育與健康、藝術(音樂、美術)等課程的課時。
同時,完善考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招生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在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招生錄取過程中的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和其他失實、失信等違紀行為,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擴大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自主權
實施“一、二分段、高二分流”模式,鼓勵愿意接受職業教育的在校普通高中學生高一學年結束后或高二第一學期結束后轉入職業學校就讀完成學業。鼓勵全市中等職業學校與省內高職和本科院校開展“五年一貫制”聯合培養和“3+4”銜接招生,擴大蘭州現代職業學院“五年一貫制”招生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