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延不辦理離職勞動者最正確的處理辦法?
2026-05-28 16:05
更新時間:2026-06-03 18:13:25作者:王新老師
202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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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的時間最長是多久?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時效如何計算?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限是多少天?停工留薪期是多久?這些時間都關系到你的權益,跟愛揚小編一起來看看:

試用期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這里還要注意,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時效這么計算
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之間,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之間,因確認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事業單位與其建立人事關系的工作人員之間因終止人事關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社會團體與其建立人事關系的工作人員之間因終止人事關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軍隊文職人員用人單位與聘用制文職人員之間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