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湖北企業所得稅計算方法及優惠政策
2026-05-30 11:10
更新時間:2026-06-03 10:32:34作者:李天揚老師
2026-06-02
2026-06-02
2026-06-02
2026-06-02
2026-06-02
或: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應稅收入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
(二)收入總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規定的收入總額,包括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
(三)應稅所得率的確定和調整:
1.結合我省地區經濟情況、行業特點及企業規模,應稅所得率按下表規定的標準確定。
2.企業經營多業的,無論其經營項目是否單獨核算,均根據其主營項目確定適用的應稅所得率。主營項目應為企業所有經營項目中,收入總額、成本(費用)支出額或者耗用原材料、燃料、動力數量所占比重最大的項目。
第七條 企業征收方式發生變更的(由查賬征收變為核定征收,或由核定征收變為查賬征收的)應在《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鑒定表》中注明變更原因。《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鑒定表》一式三份,所得稅管理部門一份;稅源管理部門一份,作為納稅人征管檔案;另一份送達納稅人執行。
第八條 各級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密切配合,成立國地稅聯合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各級國稅機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轄區納稅人的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工作,確保分屬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管轄,生產經營地點、經營規模、經營范圍基本相同的納稅人,核定的應納所得稅額和應稅所得率基本一致,確保核定征收工作的公正、公平。
領導小組負責解決處理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爭議問題。納稅人對稅務機關確定的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核定的應納所得稅額或應稅所得率有異議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的相關證據,稅務機關經核實認定后調整有異議的事項。若存在較大爭議且較難處理的,主管稅務機關可提請領導小組裁決。各領導小組之間存在爭議的,提請上一級領導小組協調處理。
第九條 納稅人年度應納稅額或應稅所得率一經核定,原則上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調整。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范圍、主營業務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額增減變化達到20%的,應及時向稅務機關申報調整已確定的應納稅額或應稅所得率。
第十條 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分類逐戶公示核定的應納所得稅額或應稅所得率。主管稅務機關應當按照便于納稅人及社會各界了解、監督的原則確定公示地點、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