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5-31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3 14:01:39作者:李一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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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戶籍制度改革是一項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基礎性改革,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新型城鎮化發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戶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進一步統一思想,加強領導,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新型城鎮化建設的總體部署,切實抓好戶籍制度改革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各縣市區要建立由政府主要領導牽頭,公安、發改、人社、財政、教育、民政、國土資源、住建、農委、林業、衛生計生、統計、法制、宣傳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聯絡協調機制及相應辦事機構,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工作。
(二)扎實統一推進。國家基本戶籍管理制度屬于中央事權,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有關戶籍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和統一部署,統籌規劃,扎實推進,不得各行其是、有禁不止、消極懈怠、推諉塞責。要抓緊清理已出臺的、與國家和省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文件,并做好新舊政策措施的銜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根據本實施意見要求,統籌考慮,因地制宜,抓緊制定出臺本地推進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的具體工作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
(三)制定配套措施。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農委、市林業局、市衛計委、市統計局、市委宣傳部等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盡快制定出臺貫徹落實本意見的具體配套措施,落實經費保障,確保戶籍制度改革取得實效。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人社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各縣市區實施戶籍制度改革工作加強跟蹤評估、督查指導。市公安局及各縣市區公安(分)局要加強戶籍管理和居民身份證管理,嚴肅法紀,做好戶籍制度改革的基礎工作。
(四)確保大局穩定。各縣市區政府在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時,要堅持改革與穩定并重,深入調查研究,全方位地聽取民情民意,化解矛盾,保障民生。要及時了解和掌握改革運行進度、群眾反映訴求和社會輿情動態,制訂相關應急預案,確保戶籍制度改革順利推進。
(五)開展宣傳引導。各縣市區、各部門要在全面把握、準確解讀戶籍制度改革政策和相關配套措施的基礎上,堅持“統一口徑、適度宣傳”,通過多種渠道宣傳各縣市區在解決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戶城鎮、保障合法權益、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等方面的經驗、做法,密切關注社會輿情,合理引導社會預期。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依法行政,簡化審批手續,自覺接受監督,為推進我市戶籍制度改革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