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5-31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2 18:27:59作者:三水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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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西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2025年雞西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一、市外遷入(農轉非、非轉農)戶口審批手續
凡是來我市落戶(辦理農轉非、非轉農)的公民,需持原戶籍派出所出據的戶籍證明和申請辦理落戶證明材料到遷入地派出所填寫落戶審批表,經民警調查是否符合本地常住人口條件,如購房、經商、投親等,根據情況如實填寫審批表或寫出調查報告,先由所長審批,再由戶籍內勤做網上遷入(變更)審批申請,加蓋戶籍印章。再將審批表和所有證明材料交給申請人到各分、縣(市)局戶政(治安)大隊審批,審核后開據準遷證同時做網上同意審批;六區遷入及農轉非、非轉農到市局辦證大廳憑準遷證做網上審批。申請人憑準遷手續到原戶籍所辦理遷移證后攜準遷證和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進行遷入落戶。

二、大學生、部隊轉業軍人、刑滿釋放人員落戶手續
大學生憑遷移證和派遣證、部隊轉業軍人憑退伍證及介紹信、刑滿釋放人員憑釋放證到遷入地派出所填寫落戶審批表,經民警調查核實寫出調查報告。交由所長審批,再由戶籍內勤做網上遷入審批申請,加蓋戶籍印章,再將審批表和所有證明材料交給申請人到各分、縣、市局戶政(治安)大隊進行審批,審批合格后做網上同意審批,準予落戶。
(一)入學前未遷移戶口的畢業生就業后的戶口遷移。對入學前未將戶口遷入學校的畢業生,畢業后落實就業單位的,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可憑《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接收單位證明等證明材料簽發《戶口遷移證》。
(二)畢業生工作單位發生變化的戶口遷移。對于畢業后沒有找到接收單位并在原籍落戶,或就業后已在就業地落戶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經畢業生主管部門改派的,可憑改派的《就業報到證》和《畢業證》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畢業生就業后超過改派期,與就業單位依法辦理解約手續的,對戶口已落在原就業地,現在其他城市重新就業的,憑現就業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戶口準遷證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對不符合現就業地落戶規定或解約后未重新就業返回原籍的畢業生,可在畢業5年內,憑用人單位解約證明、本人申請到其父母戶口所在地申請落戶;已婚的可按照夫妻投靠政策,直接向被投靠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