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5-30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2 21:23:27作者:李天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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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石家莊新生兒上戶口流程及材料_時間限制和所需證件
新生嬰兒出生登記實行隨父、隨母自愿的原則,嬰兒出生后一個月內,其父、母應在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辦理報嬰兒出生戶口登記。
1、在國內出生的子女年內申報出生戶口登記。
2、生父母均為現役軍人的年內新生嬰兒,可在部隊所在地派出所單獨落戶,也可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戶。
3、父母雙方失蹤、死亡的,可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第三順序監護人落戶。
4、父母在高寒、邊遠地區工作、野外勘探作業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申報嬰兒出生登記的。
5、被收養的兒童年內落戶。

1、《嬰兒出生登記申報表》。
2、申請人《出生醫學證明》。
3、申請人父母婚姻法律文書;復印件要復印整本。
4、申請人父母戶口簿、身份證。
5、擬登記地街道人口計生工作機構出具的用于出生登記的《計劃生育證明》。
6、申請人滿三周歲的,提交一張近期二寸免冠照片。雙(多)胞胎申報的,提交小孩近期二寸免冠合照。
注:集體戶口的要到住房建設局出具無房證明。
1、申請人申請辦理出生登記的,準備材料,提出申請。
2、派出所戶籍室受理相關材料,對申請人提交的證明證件進行審查,當年出生的當場辦結;對跨年度出生的申報填寫《解決疑難戶口審批表》或審核收養手續報分、縣(市)局戶籍管理部門審批。
3、對材料不齊全、不準確的,戶籍民警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填寫《補充材料告知書》。對不符合戶籍政策的,應向群眾解釋清楚不予受理的原因及理由。
4、分、縣(市)局戶籍管理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后,將材料返至派出所戶籍室。
5、派出所戶籍室憑已批準的材料或正常完備手續,辦結歸檔保存材料并打印戶口簿,及時通知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