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5-27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2 23:00:54作者:才子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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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張家口新生兒上戶口流程及材料_時間限制和所需證件
張家口新生兒入戶程序:
情況一:正常出生。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父親、母親或者其他監護人持《出生醫學證明》、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向嬰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情況二:因父母雙亡、父母在高寒、邊遠地區工作、野外勘探作業以及其他原因。
辦理出生登記時,本著自愿的原則可按監護人資格順序隨其他親屬落戶;
情況三:父母離異。
由父親、母親或其他監護人持《出生醫學證明》,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確定子女撫養權的法院判決書或民政部門備案的協議書、公證書向嬰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情況四:非婚生嬰兒。
由父親、母親或其他監護人持《出生醫學證明》、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未婚身份書面聲明或公證書、轄區民警調查報告向嬰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注:
1.戶籍登記機關保留《出生醫學證明》副頁作為新生嬰兒出生登記的原始憑證,《出生醫學證明》副頁必須由戶籍登記機關拆切。
2.出生滿一年未申報常住戶口登記的,由公安派出所報縣級公安機關核準后辦理。
情況五:在港、澳、臺及國外出生的嬰兒。
具有中國國籍要求在國內落戶的,除正常入戶材料外,還須提供父母及子女回國使用的護照或旅行證、國外或境外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原件、復印件及經公證的出生證明翻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