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速超速罰款標準,北京高速超速處罰政策新規定
2026-05-31 12:46
更新時間:2026-06-03 16:21:16作者:才子老師
2026-05-28
2026-05-28
2026-05-28
2026-05-28
2026-05-28
物業的配套設備設施是共用的,應當劃分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配套設備設施能夠分割獨立使用的,可以劃分為不同的物業管理區域。
第九條 建設單位向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同時向建設項目所在地縣級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物業管理區域劃分申請。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查批準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時,應當考慮實施物業管理的需要,并征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關于物業管理區域劃分的意見,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5日內予以回復。
縣級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及時向建設單位出具物業管理區域劃分決定,并書面告知建設項目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建設單位應當將物業管理區域劃分決定的內容在房屋銷售現場公示。
第十條 已經建成并交付使用的物業,尚未實施物業管理的,需要劃分區域實施物業管理時,由物業所在地縣級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配合下,征求業主、居(村)民委員會的意見,劃分物業管理區域并在相應區域內公告。
已實施物業管理且業主對管理范圍沒有異議的,物業所在地縣級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將現有管理范圍直接確認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
第十一條 縣級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物業管理區域檔案。
物業管理區域檔案應當載明物業管理區域的地理位置、四至界限、建筑物總面積、專有部分數量、業主共有部分主要情況、建設單位以及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第十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劃分后不得擅自變更。
根據物業管理的需要確需變更物業管理區域的,獲得銷售許可之前的建設單位或者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可以向物業所在地縣級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變更申請。
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決定。決定予以變更的,對新建物業項目應當撤銷原物業管理區域劃分決定,向建設單位重新作出物業管理區域劃分決定;對已經建成并交付使用的物業應當在相應區域進行變更公告。決定不予變更的,應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應當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按照下列要求無償配置物業服務用房:
(一)房屋建筑總面積不足10萬平方米的,物業服務用房按照房屋建筑總面積3‰的比例配置,最低不得低于90平方米;房屋建筑總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的,物業服務用房的配置以300平方米為起點,超過10萬平方米的部分,按照超過部分建筑面積2‰的比例增加配置,超過50萬平方米的部分,按照超過部分建筑面積1‰的比例增加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