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速超速罰款標準,北京高速超速處罰政策新規定
2026-06-03 12:46
為了規范本市物業管理活動,維護物業管理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和諧社區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自行或" />
更新時間:2026-06-02 16:35:21作者:王新老師
202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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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規劃許可、驗收過程中,應當審查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位置、配置等是否符合規劃設計指標。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在辦理房產測繪成果備案時應當核查物業服務用房配置情況。
第八條 建設單位承擔前期物業服務責任。銷售房屋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應當作為房屋買賣合同的附件。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關于物業服務是否收費、收費標準以及服務標準的約定應當符合本市相關規定。
建設單位可以將全部專項服務委托給物業服務企業,也可以將專項服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
第九條 建設單位在銷售物業前,應當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并在銷售場所公示,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臨時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臨時管理規約不得侵害物業買受人的合法權益。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并發布臨時管理規約的示范文本。
第十條 業主共同決定解除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建設單位應當與全體業主進行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撤出物業管理區域,并移交下列資料:
(一)物業管理區域劃分資料;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附件、附圖;
(三)竣工驗收報告及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消防驗收等竣工驗收資料;
(四)設施設備的出廠隨機資料,安裝、驗收、使用、維護保養和定期檢驗等技術資料,運行、維護保養記錄;
(五)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六)業主名冊;
(七)物業管理必需的其他資料。
全體業主承接前應當對物業共用部分進行查驗,可以委托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查驗。全體業主與建設單位也可以共同委托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進行查驗。
第三章 業主、業主大會與業主委員會
第十一條 業主對物業管理區域共用部分實施共同管理。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或者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選舉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