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滿分作文范文 小學生活回顧
2026-05-28 12:51
更新時間:2026-06-02 14:01:41作者:王新老師
202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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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義對公文是有害的,是撰寫者所不需要但又往往在無意之中造成的,那么,如何才能避免公文中的歧義呢?筆者認為,克服歧義的方法并不復雜,有針對性地對句子成份予以調整,創(chuàng)造必要的語言環(huán)境等做法都十分有效,困難的和起關鍵作用的是要能發(fā)現(xiàn)歧義的存在。為此,我們必須了解歧義的發(fā)生規(guī)律,對歧義保持警惕。
一般情況下,當公文中出現(xiàn)選詞不當,詞序失當,濫用省略,錯用數(shù)量詞,語句中有詞性不明的成份,語句成份間的語法關系不明,語調附加的語義不能被準確讀出,忽略對含義不確定的詞、詞組的有效限定修飾,錯用標點符號,濫用修辭格等現(xiàn)象時,都會形成歧義。
(一)選詞不當,造成對概念的歧解,引起歧義。
與歧義出現(xiàn)有關的選詞不當,主要表現(xiàn)為濫用方言詞、口語詞和土俗俚語,使用不規(guī)范的簡稱,誤用褒貶詞語等。
我國的當代公文在文體方面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以現(xiàn)代漢語的書面形式(即白話文)作為標準的符號系統(tǒng),除極特殊情況外,禁絕使用未列入普通話規(guī)范的方言詞、口語詞和通俗俚語。如果我們在撰寫公文時不懂得,或者不尊重這一規(guī)律,濫用這些詞語,就經(jīng)常因此而使公文出現(xiàn)歧義。因為這些詞語不僅應用范圍窄,詞義不為多數(shù)人所理解,而且往往與普通話中的規(guī)范詞形同義異。如長沙話中的“蚊子”還兼指“蒼蠅”在內;吳、粵方言和客家方言中的“腳”相當于普通話中的“腿”;口語詞中的“咬耳朵”除了有普通話書面詞語中的真真切切地用嘴咬住耳朵的意思之外,還可以表示竊竊私語。如果我們在公文中隨意使用這類詞語,當然難免使閱文者“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作者的本意就會被一部分人歧解,甚至是曲解。
不規(guī)范簡稱給公文帶來的歧義主要源于這些簡稱詞本身在脫離語境和精確背景資料情況下的高度不確定性。“人大”在沒有精確交代語境的情況下可理解為“中國人民大學”,也可以理解為“人民代表大會”;“南大”則需要在更精確交代背景的情況下才能被界定清楚是指“南京大學”還是“南開大學”。不規(guī)范簡稱給公文造成的歧義,往往不僅僅是出點笑話,如果用“國家人事部”去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在法律意義上,公文作者對其所作的有關意思表示就將是無效的,因為在法律上不存在這樣一個“部”,誰也不能、不需要用這樣的名義去承擔責任,履行義務,行使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