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各類安全責任書范文匯集
2026-05-28 12:52
更新時間:2026-06-03 19:00:05作者:李天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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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男,漢族,生于xxx年x月xx日,中共黨員,初中文化程度,住**縣xxx鎮xxx村五組,現任該村村支部書記。
xxx年退耕還林中,經xxx鎮政府、xxx鎮林業站核定,xxx村原原七組組集體退耕還林面積為250畝。該組250畝退耕還林截至目前共兌現九輪,其中前四輪為糧,已兌現到原七組各村民手中。20xx年——20xx年五輪兌現為現金,共183600元、管護費20000元、賣黃姜收入13600元,以上共計217200元,全部由xxx負責收支。支出情況為:
(1)給原七組村民133人每人一畝退耕還林款共兌付59185元。
(2)給原七組村民133人交合療款共計3990元。
(3)給原七組村民交農林兩稅共計8120元。
(4)修通組路花費14760元。
(5)管護費支出24000元。
(6)給原七組買磨面機共花費12500元。
(7)還買黃姜貸款41600元。
(8)其他支出1734元。
以上支出共計165889元。經聯合調查組核定有51301元資金在xxx名下,但xxx既不建立賬目,也未確立專人管理資金,構成截留、挪用公款行為。
xxx身為中共黨員、基層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在擔任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截留、挪用集體資金,侵犯了集體和他人的利益。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五條之規定,經xxx鎮黨委2026年06月03日會議研究,決定撤銷xxx同志xxx村黨支部書記職務。
本處分決定字20xx年x月x日起生效。若不服從本處分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向xxx鎮紀委提出申訴。
中共xxx鎮紀律檢查委員
二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