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最詳細學區劃分圖,昭通中小學學區高清圖
2026-06-02 16:35
更新時間:2026-06-03 00:59:36作者:三水老師
202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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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緩解中小學擇校問題,促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在總結紅花崗區試點的基礎上,全市從2025年入學的七年級學生起,小升初時跨縣就讀(不含回戶籍地就讀、進城務工等其他政策支持的學生)和縣域內到公辦初中學校擇校就讀的學生,不享受普通高中配額生政策。
3、民辦學校招生。需要到民辦學校入學的學生,可在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定的時間內自愿到民辦學校報名(有條件的學校可通過學校網站報名)。學校根據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招生計劃,按照報名先后順序或采用電腦隨機派位的辦法錄取新生,錄滿為止。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當地教育部門和公辦學校不再安排錄取。
嚴格規范陽光運作
《意見》要求嚴禁各校提前招生。各中小學招生一律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時間內進行,任何學校不得提前進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行為。民辦學校按照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安排與公辦學校同期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招生。中小學一律不得在非起始年級組織招生,不得給教師下達招生指標,不得通過給中介回扣、許諾升學、照顧分班等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不得入校進行生源摸底和招生宣傳等。
嚴禁自行組織招生考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必須實行免試入學,任何學校都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者變相的考試選拔學生,不得以各種競賽成績、獎勵、考級證書等作為招生入學的依據。同時,堅持陽光招生,要全面實施中小學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開學校性質、辦學規模、招生計劃、招生條件、招生范圍、招生時間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實行“陽光運作”。中小學學籍管理也將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特別要加強區域外招收和轉入學生的學籍管理,嚴格控制學生非正常流動。
對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教育行政部門不予注冊和變更學籍。對因學校違規招生而發生安全事故和群體事件的,將依法依紀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