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最詳細學區劃分圖,昭通中小學學區高清圖
2026-05-31 16:35
更新時間:2026-06-02 22:34:21作者:李一老師
2026-05-28
2026-05-28
2026-05-28
2026-05-28
2026-05-28
2025白山最詳細學區劃分圖還未公布,請參考往年的
第一章 總 則編輯 本《細則》適用于白山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普通中小學校學籍管理相關工作,是全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相關人員和普通中小學相關領導以及學籍管理工作人員的工作指南。
學籍管理工作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基礎教育科和普通中小學(含職業教育類學校舉辦的普通高中部)的教導(務)處負責,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經培訓上崗并保持相對穩定。
白山市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工作細則第二章 招 生編輯 第四條 小學適齡兒童要按照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教育行政部門)劃定的學區就近入學。學校于每年5月份在學區內開展適齡兒童普查工作,對在當年8月末以前出生、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依據戶口登記造冊(附《白山市小學學區適齡兒童招生普查登記表》),同時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對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發放入學通知書,6月份到校報到,報到時間不得提前,7月份進行學前訓練。
第五條 初中招生必須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劃拔的小學畢業生名單接收新生,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學校不得擅自違規招生。
第六條 高中招生憑全省統一的學業水平考試和體育加試,按成績和初中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具體招生辦法按教育行政部門當年招生規定辦理。

第七條 進城務工及外來經商人員的子女享受居住地常住人口就學政策,招生時需辦理相關手續(附《白山市進城務工或個來經商人員子女入學四聯單》);現役軍人和見義勇為模范及革命烈士、退役傷殘軍人的子女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以自愿擇校(附《白山市現役軍人、見義勇為模范、革命烈士、退役傷殘軍人子女入學審批表》);特殊的殘疾人員子女可根據實際情況由教育行政部門按政策規定予以優待。
第八條 凡符合入學規定的新生,憑《入學通知書》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學校報到。無故延期兩周末報到者,小學的要查明原因,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初中的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附《白山市初中未報到新生報告單》);高中的取消入學資格,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農村鄉鎮小學畢業升入當地初中的可以直接采用《交接書》方式集體辦理,九年制學校小學畢業生可直接升級(學籍重建)。各地要完善農村小學升初中交接制度(附《白山市小學畢業升初中交接書》)。《小學入學通知書》由所在學區的學校發放,存根由小學存檔。《初中入學通知書》由初中按教育行政部門劃撥的名單填寫發放,存根交教育行政部門備案。《高中入學通知書》由錄取的高中發放,存根由學校存檔。(各類學校《入學通知書》樣本附后)。初中學校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接收沒有《入學通知書》的新生。
第九條 新生入學后編班標準為:中小學每班一律不準超過56人,任何學校不準分重點班和快、慢班或擅自舉辦各種實驗班。全市中中小學分班和排座執行市教育局有關文件。
第十條 各學校必須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招生計劃招收學生,初中和小學不準招收已經畢業的學生回學校重讀。非示范性高中學校未經省教育廳批準不準跨縣(市)區招生。
白山市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工作細則第三章 學 籍編輯 第十一條 學生入學要建立學籍。學校學籍實行電子化管理和逐級上報注冊制度,每年10月末之前要按照“佳路學籍管理軟件”的程序完成新生信息數據庫并逐級上報;每年暑假之前完成學年度學籍變動數據庫并逐級上報。未完成新生建籍工作期間學生不得轉學。
第十二條 學籍管理采用省教育廳指定的“佳路學籍軟件系統”,學生學籍號碼采用14位數碼編排(附《中小學學籍號編排規則》)。高中學生的學籍號與會考的考籍號相同,并依據學籍建立考籍。
第十三條 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檔案。學生檔案和學籍管理表冊樣式由省教育廳制定(各類樣本由市教育局提供),學校定期填寫、統一保管。學校要切實加強學生檔案管理,確保學生檔案記載及時、真實、準確。
第十四條 學生不得跨學校建籍,確保學校在籍人數與在校人數相一致。
第十五條 學生檔案袋內裝①《入學通知書》;②《學生登記表》;③《學籍證(卡)》;④《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⑤《學生獎懲材料》。小學生檔案另加一份《小學生建籍登記表》,初中學生檔案另加《小學畢業升初中登記表》,高中學生檔案另加《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統一考試登記表》(以上樣本由市教育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