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廣東退休金上調方案,廣東退休金何時補發時間安排
2026-06-02 11:03
更新時間:2026-06-04 01:20:33作者:三水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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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處(室)已安排休假,但因個人原因不休或未休滿天數的,視同自動放棄,不計發年休假工資報酬。
三、其他有關規定
(一)各處(室)應在每年年初根據工作安排,兼顧本人意愿,制定本處(室)工作人員的年休假計劃,于每年的2月1日前報人教處。工作人員按照計劃休假,休假前需按規定到人教處辦理請假手續。若因工作原因不能按計劃休假,或休假期間因工作原因假期中斷,則由處(室)另行安排時間補休,同時將補休時間報人教處。
(二)工作人員原則上均應休假,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由處(室)領導將人員名單報人教處。不能安排年休假的人數控制在本處(室)在編在崗人員的15%以內(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則取整),另外5%由局根據工作需要做統籌安排。
(三)各處(室)要嚴格考勤制度,考勤將作為年終計算年休假天數的依據之一。
(四)人教處于每年10月30日前將應發放年休假工資報酬職工名單及資金測算情況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休假工資報酬發放審批表》報省人社廳審核,并于每年年底將年休假執行情況進行公示。
(五)本通知自2026年06月03日起執行,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帶薪年休假制度的實施意見》(青人社廳發[2025]103號)和《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廳發[2025]105號)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