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延不辦理離職勞動者最正確的處理辦法?
2026-06-03 16:05
更新時間:2026-06-03 01:07:18作者:王新老師
2026-05-29
2026-05-29
2026-05-29
2026-05-29
2026-05-29
5、《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21條規定,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由于主管部門調動或轉移工作單位而被解除勞動合同,未造成失業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辭退補償金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規定,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規章規定,經濟補償金計算方法如下:
(一)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1、協商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傷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工資,重病加50%,絕癥加100%)
3、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觀變化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5、經濟裁員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6、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的50%)
(二)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總和×N=工作年限×月工資×(1+50%)×N(1因用人單位不訂合同或合同無效賠償金,違法解除合同賠償金1= 應得工資收入×25%賠償金
2= 醫療費用×25%
(三)工資的認定標準
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四、經濟補償金的給付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通過以上內容,愛揚網小編相信大家對辭退員工的補償問題有了一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