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社保繳費基數比例標準,上饒社保繳費比例調整通知
2026-05-28 13:37
更新時間:2026-06-03 15:13:30作者:王新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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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表(國發[2005]38號附表)
③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995年12月31日以前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3%(計算系數)
④增發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增發養老金合計比例×繳費年限
符合國家和省現行規定享受增發退休養老金待遇規定條件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另外計發
(增發待遇類別分別為:(1)全國勞動模范;(2)二次以上省勞模;(3)一次省勞模;(4)獨生子女;(5)三線地區內遷職工;(6)高海拔地區職工;(7)少數民族地區職工;(8)內地到少數民族地區的科技人員;(9)高級專家;(10)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11)其他;)
其中:按現行即:川勞社辦[2005]58號文規定,對企業中終身無子女的退休職工,月生活補助費標準為40元標準;對企業中終身無子女的孤寡退休職工,月生活補助費標準為60元標準。以后將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⑤調節金=70元×計算比例
其中:計算比例從2006年起至2010年每年分別為90%、70%、50%、30%、10%,2011年起不再計發調節金。
注意:按上述新人、中人2項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規定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不準超過退休時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