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社保繳費基數比例標準,上饒社保繳費比例調整通知
2026-06-03 13:37
更新時間:2026-06-03 16:37:12作者:李一老師
202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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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育津貼計算標準
(一)生育: 1、正常產90天; 2、非正常產、多胞胎生育105天; 3、晚育120天; 4、高齡、高危晚育180天。
(二)計劃生育: 1、12周(不含12周)以內的人工流產15天; 2、12周至28周(不含28周)的引產(鉗刮)30天;3、28周以上引產40
四、生育補助金計算標準 男職工生育補助為30天。
五、申領條件和程序
(一)申領條件 1、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連續滿12個月的用人單位職工; 2、按政策規定生育或實行計劃生育的參保職工。
(二)申領程序 職工在實施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后三個月內,由用人單位代辦員向經辦機構進行申領,并提交下列材料:
1、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以上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未曾違法生育的證明;
2、夫妻雙方戶口、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或計劃生育手術證明;
4、醫療費收據及費用明細清單;
5、男職工申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補助金還須提供民政部門、醫療部門出具的其配偶無勞動能力的證明;
6、經辦機構規定的其它材料。
(三)參加我市生育保險用人單位的職工在異地發生生育費用的,按此《通知》標準執行。
(四)原享受公費醫療的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生育醫療費按本《通知》相關條款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