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崗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鶴崗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更新時間:2026-06-03 05:40:45作者:三水老師
不掛鉤、舊政策脫鉤,建立起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和均等化的公共服務制度。?
(二)放寬戶口遷移政策。?
1.放開全市落戶限制。在我市有穩定就業(簽定半年以上勞動合同)及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在同一地址租住半年以上),參加城鎮社會保險滿1年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2.放寬“三投靠”落戶條件。夫妻一方在其現居住城鎮有常住戶口、結婚登記證明,另一方可以投靠丈夫或妻子辦理落戶,取消結婚年限的限制;對于父母投靠子女落戶的,取消其父母年齡限制,其住房條件需滿足父母有單獨房間居住;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戶的,不受年齡限制。?
3.放寬各類人才落戶條件。對在我市就業的全國優秀農民工、高級技工、技師,以及其他有特殊貢獻者,憑借相關證明根據本人意愿可以在其現居住地辦理落戶手續;非本地生源的高校畢業生被非公有制單位聘用,畢業生可憑與聘用單位簽定的《就業協議書》或錄(聘)用手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參保證明(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保險)、畢業證書、就業報到證等辦理落戶手續,暫時沒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城鎮集體戶口;城鎮民營企業招錄的各類技術人員,在企業連續工作二年以上,可憑借技術資質證書、勞動合同和養老保險手續在現居住地辦理落戶,暫時沒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企業集體戶口。?
4.放寬來鶴崗投資、經商人員落戶條件。凡是來我市投資、經商人員,不受注冊資金和納稅金額限制,只要持有合法的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可以辦理其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在城鎮落戶。?
(三)逐步推行居住證制度。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居住證制度。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縣級市、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包括林場、農場)居住半年以上的,可在居住地申請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