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5-30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3 15:18:54作者:王新老師
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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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連新生兒上戶口流程及材料_時間限制和所需證件
落戶材料
1、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5、計生委/社區出具的落戶通知單(準生證);
落戶流程
1、新生兒父母攜帶上述辦理材料到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其中出生嬰兒父母戶口在同一區域但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應按戶口登記條例要求其父母戶口遷移一致后辦理;

2、對在非醫療機構出生的嬰兒其監護人應及時到醫療保健機構換取出生醫學證明;
3、出具落戶通知單的計生部門與落戶地不在同一地的(含外省市到本市、本市跨區(市)縣、本區(市)縣跨街道)其監護人需到落戶地所屬街道計劃生育部門確認后辦理出生登記;
4、父母雙方一方為本市常住戶口、一方為本市集體戶口的子女呈報出生登記時隨本市常住戶口一方呈報出生登記;
5、父母雙方一方為本市空掛家庭戶口、一方為外地戶口的本市空掛戶口確無遷移條件的允許在空掛家庭戶口處呈報出生但須房主同意;
6、父母雙方一方為外市常住戶口、一方為本市集體戶口(含單位集體戶、人才集體戶、派出所空掛集體戶不含原北三市招工遺留戶口、學校學生集體戶下同)的子女呈報出生登記時可隨父或隨母落報在外市或我市集體戶口上;對于我市集體戶口屬于空掛情況的如確無遷移條件可空掛在集體戶口上;
辦理時限
1、出生嬰兒出生1個月內或不超過12個月呈報出生登記且手續真實齊全的由派出所當躊理;
2、超過12個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工作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
辦理機構
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派出所)
1、大連公安局
聯系地址,大連市人民廣場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