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濟寧市戶口遷移落戶政策規定
2026-06-02 11:35
更新時間:2026-06-03 05:52:20作者:李一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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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深圳新生兒上戶口流程及材料_時間限制和所需證件
辦理條件
(一)戶籍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寶寶的爸爸和媽媽都是深圳市戶籍居民
2.寶寶的爸爸是深圳戶籍居民,媽媽不是深圳戶籍居民
3.寶寶的媽媽是深圳戶籍居民,爸爸不是深圳戶籍居民
(二)政策內生育
1.符合一孩生育規定
2.符合二孩生育規定

辦理材料
一、《嬰兒出生登記申報表》(不需填寫,受理后需申報人簽名確認);
二、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1份,核驗原件,收取副頁);
三、嬰兒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如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的應分別提供死亡證明文書、失蹤判決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四、申請人父母的婚姻法律文書。屬離婚或再婚的,還需提交歷次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民事調解)書;因喪偶再婚的,除提供死亡證明文書外,如該證明及戶口簿不能反映夫妻關系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或當地公安、民政等部門出具證明夫妻關系的相關材料;
五、新生嬰兒具有以下情形的,還需分別提供相應材料:
1.屬雙(多)胞胎的,提供近期二寸免冠彩色合照一張;
2.屬國(境)外出生的,需提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出具的《辦理戶口通知》、《出生醫學證明》中文翻譯件(可自行翻譯)及申請人入境證件(復印件1份,驗原件);
3.屬港澳地區出生的,還需提供市局業務科簽發的《同意受理通知書》和嬰兒入境證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
4.屬現役軍人(含女士官)子女的,還需提供父(母)軍官證或士官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所在部隊政治部門出具的服役證明;如結婚證、出生證等證件是以軍人身份證號碼登記的,還需提供軍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六、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相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