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最詳細學區劃分圖,昭通中小學學區高清圖
2026-05-30 16:35
更新時間:2026-06-02 18:29:02作者:李一老師
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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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寧波最詳細學區劃分圖還未公布,請參考往年的
4月20日,海曙區教育局、寧波國家高新區教育文體局分別發布《海曙區教育局2025年初中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高新區2025年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快來看看。
海曙區教育局2025年初中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因行政區劃調整,今年海曙區義務段招生屬于過渡期,原則上區直屬初中仍執行原海曙區招生政策,堅持“中小學校校對口”的原則。西片區初中仍執行原鄞州區招生政策,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分級辦學、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鎮鄉(街道)統籌安排,各教輔室具體實施。


招生對象和招生時間
招生對象為符合相關招生條件的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招生時間在2026年06月03日前,西片區由各鎮鄉(街道)教輔室確定具體日期。
區直屬初中
月湖街道、西門街道、鼓樓街道、南門街道、江廈街道、白云街道、望春街道、段塘街道等八個街道為區直屬初中招生學區。
1.本學區小學應屆畢業生按照教育局確定的校校對口方案升入對口中學就讀。各直屬小學負責將畢業生材料統一報送區教育局教育科。
2.有本學區戶籍和房產(房產證產權100%為學生父親或者母親、戶口本戶主為學生父親或者母親)而在本區直屬小學以外就讀,現要求就讀本區直屬初中的小學應屆畢業生,5月9日,隨帶房產證和戶口本原件復印件、畢業小學學籍證明、一寸照片2張,到區教育局教育科辦理回城手續,由我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3.在本學區的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華僑歸僑子女、外籍華人子女、港、澳、臺籍人員隨帶子女(含港、澳、臺籍學生)、來(回)區創業和引進人才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等學生,要求在我區就讀直屬初中,由我區教育局依據相關政策統一安排入學。
4.寧波市實驗學校、海曙區段塘學校和海曙外國語學校為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學生直升本校初中部。
海曙西片區初中
集士港鎮、古林鎮、高橋鎮、橫街鎮、鄞江鎮、洞橋鎮、章水鎮、龍觀鄉、石街道等九個鎮鄉(街道)為西片區初中招生學區(由各鎮鄉、街道教輔室劃定招生服務區)。
1.區域內有戶籍或有房產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按照“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原則和“住、戶一致”優先原則,小學應屆畢業生戶口與父母戶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優先安排入學。
房產證和戶口簿取得有效期在2026年06月03日前。
2.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1)入學條件
2025年秋季,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要在暫住地入讀初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同時具備以下四項條件:
①在海曙區有穩定職業(指與本區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或在本區專業從事農業種養業);
②在海曙區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或外來工社會保險(截止到2026年06月03日,依次上推已連續按月繳納一年及以上,且延續到查驗日仍然在參保,補繳無效);
③父母雙方均在暫住地取得《居住證》、《臨時居住證》或《暫住證》一年及以上(截至2026年06月03日,查驗日仍在按規定辦理,無中斷)
④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高新區2025年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意見
招生對象
凡年滿6周歲(2026年06月03日至2026年06月03日出生),在寧波國家高新區(新材料科技城)有戶籍的學齡兒童均須登記入學。年滿6周歲但因智力發展滯后或喪失學習能力等特殊原因,需延緩入學的,須持有市級以上(含市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向服務區小學辦理相應延緩入學手續,并報區教育文體局審批。各小學不得招收未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
招生辦法
(一)在高新區有戶籍、房產或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學齡兒童,統一實行網上預報名(4月25日上午9:00—5月5日下午5:00登陸寧波國家高新區教科網(網址:http://www.nbgxedu.net),進入“寧波國家高新區2025年小學一年級新生網上預報名”平臺進行報名)。
學校根據學齡兒童的戶籍和家庭住宅房等情況,按照“住、戶一致”優先的原則,按下列先后順序錄取:
1.學齡兒童戶籍與父(母)戶籍、家庭住宅房(戶口簿戶主為兒童父親或母親,且房產所有權為兒童父母共同完全擁有或單獨完全擁有)三者一致,均在小學教育服務區。
2.學齡兒童戶籍與父(母)戶籍、家庭住宅房均在小學教育服務區,但房產為學齡兒童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擁有,且父母在鄞州區、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北侖區內無其他私有住房。
3.學齡兒童父母雙方在高新區、鄞州區、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北侖區內無私有住房,而學齡兒童及其父(母)的戶籍均掛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戶籍及住房在小學教育服務區。
4.學齡兒童及其父(母)的戶籍自學齡兒童出生日起掛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戶籍及住房在小學教育服務區。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戶籍所在地無監護條件,申請在高新區入讀小學,其父母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父母雙方在高新區有相對固定住所(截至2025年4月底已辦理《居住證》或《暫住證》,網上連續居(暫)住記錄已有一年以上,且至查驗日仍按規定辦理,無中斷),持有居(暫)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地址相符;
(2)父(母)在高新區有合法穩定職業(截至2025年4月底已與高新區用人單位簽訂正規勞動合同一年以上或取得高新區工商營業執照一年以上);
(3)父(母)在高新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截至2025年4月底,已連續按月繳納一年及以上,且延續到查驗日仍然在參保,無中斷,補繳無效)。
(4)父母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持有高新區街道計生辦出具的《高新區外來務工人員計劃生育狀況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