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社保繳費基數比例標準,上饒社保繳費比例調整通知
2026-06-01 13:37
更新時間:2026-06-03 23:58:12作者:王華老師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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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急診、急救、因公出差外,職工應當到生育保險協議管理醫療機構進行產前檢查、住院分娩和施行計劃生育手術,也可到實行協議管理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施行計劃生育手術。
第十八條 生育津貼和醫療費用的支出辦法由市勞動保障會同市財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九條 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費用:
(一)、不符合國家或者本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發生的醫療費用;
(二)、不符合生育保險就醫規定發生的醫療費用;
(三)、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項目和支付標準規定發生的醫療費用;
(四)、因醫療事故發生的醫療費用;
(五)、因犯罪、酗酒、吸毒、自殘、他傷、打架斗毆、交通事故等造成終止妊娠的醫療費用;
(六)、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手術(如試管嬰兒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七)、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
(八)、按照國家或者本省規定應當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第二十條 女職工因生育引發并發癥的醫療費用,在產假期間發生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產假期滿后需要繼續治療的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標準支付。女職工在產假期間因其他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標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