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社保繳費基數比例標準,上饒社保繳費比例調整通知
2026-05-29 13:37
更新時間:2026-06-02 20:10:20作者:王華老師
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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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區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為819元/月,上限1890元/月。
1、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繳費不滿1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0%確定;
2、繳費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5%確定;
3、繳費20年以上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0%確定;最高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不低于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
4、農合制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按失業保險金月標準的2/3發放。

1.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 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注:必須失業人員本人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1.《就業失業登記證》;
2.個人身份證;
3.《養老保險手冊》;
4.《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審核表》/《揚州市用工(退工)人員登記表》。
步驟一:失業登記
處于失業狀態的失業人員本人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至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6號窗口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